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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期刊一个月了,没有收到任何消息,不知道文章被录用了还是拒稿了,也不敢发邮件问清情况”,这是大家在投稿时经常遇到的情形之一,大多数作者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担心给期刊带来不友好的印象。其实,询问或知晓稿件进展是作者的权利之一。同样,作者在投稿过程中也承担了相应的义务。
作者是专业知识的生产者和审稿流程的激活者,拥有投稿权、学术授信权、选择权与辩论权,可以向期刊投稿、推荐审稿人、接收期刊反馈的审稿意见并将采纳情况反馈给期刊。
①投稿权。作者为了让自己的成果得到认可与传播而向期刊投稿,这是作者最基本的权利。②选择权。选择权是指作者为了满足论文发表需要,根据期刊定位、投稿目的(如评职称、项目结题)等因素选择匹配度高的期刊,选择权是影响成果发表的重要权利。③学术授信权。拥有一定学术实力的作者在投稿时以自荐信形式主动介绍稿件的创新之处以揭示稿件的价值,要求论文进入“速审”通道。这在国外比较常用, 作者在投稿时会将“投稿信”(Cover letter)与文稿一同上传,期刊也顾虑作者递交投稿信。这种行为可视为有一定学术造诣的学者的自我学术授信,彰显了作者的自信和诚意,间接表明所投稿件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是作者行使学术话语权的表现。
④辩论权。当作者经历长久等待却仅得到内容空洞的拒稿信,或不认可审稿意见时,可请求期刊反馈详情或提出申诉。这种辩论权是作者主张自身学术话语权、帮助提高审稿质量的重要权利,可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审稿行为。所以,若作者遇到这种情况,应大胆向期刊询问具体情况,以保证文章的正常出版。
为提高审稿效率,作者应尽力配合审稿人的工作。①提交成熟稿件,严守学术规范。学术论文是学者切磋学问、分享智力成果的载体,而非谋求现实利益的工具,向投稿系统提交成熟稿件是每个专业作者的基本素养。作者应确保内容真实、逻辑严谨,避免因低级问题而过度消耗审稿资源,透支审稿人支持公共学术事务的热情。
②实事求是介绍成果亮点并推荐合适的审稿人。在写自荐信或推荐审稿人时应实事求是,不自吹自擂,避免推荐存在利益关系的审稿人。推荐审稿人为期刊编辑选择审稿人提供了参考,作者推荐的审稿人往往与研究主题高度相关,审稿质量也就更高。但这一切都是建立在作者推荐的审稿人是合理的、客观的。就目前期刊的反馈来看,较少选择作者的推荐审稿人。
③重视审稿意见,认真修改。审稿意见是期刊与审稿人对论文评价、认证的结果,旨在帮助作者更好地完善论文。对于专家所提意见,作者应认真分析、合理采纳,对于内容空洞、有失偏颇的审稿意见,可积极与编辑部理性沟通,以符合学术规范的方式合理质疑,礼貌地说明未能采纳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