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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稿意见是同行评审专家的智慧结晶,是审稿专家对稿件科学性、创新性综合体现,对稿件取舍与刊物质量非常重要。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审稿专家返回的审稿意见有很大一部分都是无效的,对编辑和作者没有任何的参考意义。
过往的研究表明,审稿专家的有效审稿意见占70%就已经不错了。何英等对《林业科学》某年审稿专家返回的审稿意见书进行分析,发现有 60% 的审稿意见提得非常好,40% 的审稿意见不能令人满意。赵更吉等对审稿意见单进行分析,发现近乎满意的大约占 70%,剩下的都存在各种各样的毛病。曾莉 等对《分析测试学报》某两年的审稿意见单进行分析,发现令人满意的审稿意见不到 70%。
无效审稿意见主要有这样几种形式:(1)审稿马虎,敷衍了事,没有具体的修改意见,仅一句总体评价,或摘抄作者的部分引言,说明本文工作的意义。一般审稿专家返回的意见为“文章缺乏创新性,建议退稿”。(2)没有对稿件的科学性、创新性及学术性进行客观评价,也没有提出专业上的修改意见,而只是对文稿的表达方面提出一些具体意见,或直接加以修改。文章的文字表述水平虽然是审稿专家应该关注的内容,但不应为主要内容。审稿专家最重要的还是把握文章的创新性和学术价值,提出有效的审稿意见作为编辑取舍文章的参考。(3)指出稿件存在很多科学性方面的错误,但却同意或建议编辑部录用。这类审稿意见或许是审稿专家让其学生代为审理,出现了前后不一致的论述。(4)对稿件没有指出实质性的缺陷,却建议做退稿处理。
作者或编辑在收到无效审稿意见时都比较苦恼,不仅意味着无法对文章的质量有实质性提升,也意味着出版周期的延长,不利于学术成果的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