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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篇论文涉及学术不端,比如:抄袭,一作是其他同学,而自己是论文的第二作者需要负什么责任吗?会被取消学士学位吗?这种情况在教育部抽检毕业论文后比较常见。首先要清楚什么是论文二作?
论文二作一般指实验执行者:对实验过程所用的材料、采用的方法和实验原始数据等细节信息比较清楚,故对“材料与方法”和“结果与分析”的数据比较熟悉。
论文作者排序是按照对论文的实际贡献而定的,一般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对文章负主要责任,这也是为什么大多数单位在评职或申请立项时只认可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的原因。
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CY_T174—2019)界定了学术期刊论文作者、审稿专家、编辑者所可能涉及的学术不端行为,抄袭属于标准中的剽窃一类。剽窃指采用不当手段,窃取他人的观点、数据、图像、研究方法、文字表述等并以自己名义发表的行为。
对剽窃类别及具体类型也做了详细的解释,均没有提到根据论文作者排序而确定承担剽窃的责任。所以,这样看学术不端行为与是否为第二作者没有直接关系。
如果真有情况出现,学校会成立专门的调查小组或学术委员会进行调查,然后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而做出处罚决定,具体还是看学校的规则制度,但惩罚应该避免不了。所以,不管是毕业论文还是期刊论文应避免涉嫌学术不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