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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为什么不能一稿多投?当然是违背了学术道德,是学术不端行为。2019年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CY_T174—2019)》对一稿多投是这样定义的;将同一篇论文或只有微小差别的多篇论文投给两个及以上期刊,或者在约定期限内再转投其他期刊的行为。
规范指出一稿多投有6种表现形式,比如将同一篇论文同时投给多个期刊、在首次投稿的约定回复期内,将论文再次投给其他期刊,详情见下图。
国家部门对此公布了专门的文件,可见一稿多投的现象普遍且危害性极大。从期刊看,一稿多投主要是资源的浪费与对学术诚信的破坏。
全球同行评议成本巨大,很大程度上是花费较多的学术时间。论文发表前,由 2~3 个审稿人平均需要花费 36 h 来进行同行评议。近些年来的评审时间有些增加,每篇文章评审所花时间的中位数是 5 h(平均为9 h) 。典型的评审者每次评审花费 5 h,每年评审大约8 篇文章。评审一稿多投的文章意味着期刊编辑和审稿人所做的努力全都白费了,因为文章不可能发表在期刊上。
学术诚信需要作者和期刊共同努力,国家也对此发布了诸多文件,要求期刊、作者、科研院所等一同建立起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在这个节骨眼,你想想一稿多投后会是什么后果。
此外,期刊对一稿多投的惩罚一般是将作者拉入投稿黑名单中,限制作者投稿。更严重的,编辑会将作者信息在同领域期刊中公布,已至于国内期刊都将作者拉入黑名单。就算当时一稿多投没被发现,后面被发现也将成为科研生涯的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