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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急费”产生的背景是期刊为了维持自身健康稳定的运营,因学术期刊的特殊性,其发行面窄,受众群众少,其收益不能完成支撑期刊运营。但在目前情况下,期刊可供营收的手段更加多元和丰富,“加急费”似乎已慢慢淡出学者的视野。或许,期刊收取“加急费”的危害是其淡出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
1、有损其他作者权益
获得优先发表的机会,这不合情理,有损他人权益。优先发表是指文章质量非常优秀或有较大创新可以优先发表,交纳“加急费”提前发表显然有悖此原则,它不是优秀论文优先发表,而是有钱论文优先发表,应该抵制。而那些通过正常程序应该刊出的文章由于版面限制不得不为所谓的加急文章让路推迟发表,而影响文章的时效性,这部分作者的正常权益显然受到了损害。
2、论文出版时滞加大
出版时滞指论文出版时间与收稿时间的差值,根据《科技期刊学术类质量要求及其评估标准》,出版时滞“少于 280 d 为优,大于 380 d 则为差”。若是因加急文章的出现,同一本期刊的出版时滞会有很大差异。以双月刊为例:假设其正常发表时滞为 6 个月,而某作者的文章在 1 个月内通过审稿,并交纳一定的“加急费”后,则 3 个月甚至更短时间内可以刊出;而另一篇应该正常刊出的文章则必须让出版面推迟发表时间至少 2 个月,即发表时滞为 8 个月或更长。
3、有损期刊形象
“加急费”的收取让作者对期刊的声誉产生不利影响,使期刊高质量作者和优质稿源流失,不利于期刊的长期发展。此外,“加急费”如何收取、费用是多少这些不得而知,多数为作者与编辑或编辑部的私下个人行为,有损期刊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