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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是我国科研人员可申请的最高级别科研项目,其不仅在项目课题申请书的撰写、审理等方面有着严格要求,在经费支出与使用方面也有相关规定。申请人在撰写项目申请书时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并认真填写经费预算说明: 必须较详细分科目说明预算的标准、数量等。
国自然基金直接经费指与项目研究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 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等。(青年项目约20万元,地区项目约40万元,面上项目约60万元)
劳务费的用途非常广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项目研究人员的人员费用:科研项目需要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劳务费用用于支付项目人员的工资、社保和其他相关福利待遇。这些人员包括项目主持人、科研骨干、实验技术人员、研究助理等。
2.差旅费用:科研项目需要科研人员进行学术交流、参加学术会议、进行实地考察等活动。劳务费用可以用于支付科研人员的差旅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
3.智力支出和研讨费用:劳务费用可以用于支付科研人员之间进行学术交流、研讨的费用。例如组织学术研讨会、召开专题讲座、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等。
劳务费金额的确定可参考以下标准:
1、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在不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情况下可调剂使用。根据实际需要编制预算,超过直接费用10%必须提供测算说明依据。
2、设备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经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
3、劳务费: 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均可以开支劳务费。 (不设比例限制)
4、劳务费的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
5、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