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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将论文投稿到多家期刊这种行为被称为一稿多投,指将同一篇论文或只有微小差别的多篇论文投给两个及以上期刊,或者在约定期限内再转投其他期刊的行为,是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也会对学术界的声誉和学术交流造成负面影响。
学术界对于一稿多投的态度非常明确,绝大多数学术期刊和学术机构都明确禁止这种行为,并制定了相应的惩罚措施。因此,学者在进行学术研究和发表论文时应该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避免一稿多投的行为。因为它会浪费学术资源,增加审稿负担,降低学术研究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CY_T174—2019)》中对一稿多投的表现形式进行了概括:
a)将同一篇论文同时投给多个期刊。
b)在首次投稿的约定回复期内,将论文再次投给其他期刊。
c)在未接到期刊确认撤稿的正式通知前,将稿件投给其他期刊。
d)将只有微小差别的多篇论文,同时投给多个期刊。
e)在收到首次投稿期刊回复之前或在约定期内,对论文进行稍微修改后,投给其他期刊。在不f)做任何说明的情况下,将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 已经发表论文,原封不动或做些微E修改后再次投稿。
一稿多投的严重性不言而喻,轻则被期刊发现,直接拒稿;重则作者被拉入期刊投稿黑名单,并告知同行业其它期刊。但这么多作者铤而走险,仍然选择一稿多投,原因有很多:例如为了增加发表机会、为了更快地获得发表回报以及被发现的概率较低。特别在传统的邮寄纸质档投稿的时代,期刊几乎没有发现作者一稿多投的手段。学术不端检测系统为发现一稿多投提供了便利,前提在于需采用同种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国内目前学术不端检测系统繁多,以知网、万方为代表的检测系统运用广泛,但也有少数期刊采用知网、万方之外的检测系统。因此,仅靠学术不端检测系统识别一稿多投行为几乎不可能。一稿多投的成本也就较低。
《自然》职业专栏(Nature Career Column)发表了一篇学者投稿,指出“一稿多投”禁令阻碍科学传播速度,应该被废止,学术期刊不应利用这项不合理的政策囤积投稿。“一稿多投”禁令让投稿人在几个月内只能等待唯一一份结果,而且还不确定自己的文章是否能被接收。这不仅阻碍了职业早期科学家的个人发展,还阻碍了科学传播的速度。
就目前学术界的态度来讲,想要彻底废除一稿多投有点不切实际,除非已找到可替代的方法。一稿多投是学术不端行为,但在某些情况下,作者可以选择一稿多投。比如作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收到期刊回复,作者可自行处理稿件。或是作者在投稿后,期刊半年多没有进行审稿,显然这个时间是作者不能接受的。作者选择重投其它期刊也无可厚非。